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委托财务审计机构对医院资产清查审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16:31:00阅读次数:0次作者:RONGJUN
根据上级巡查及审计工作要求,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单位的约2.3亿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审计。依据安徽省财政厅“省直单位定点采购”要求,省荣军康复医院在省“财务审计”定点采购中标单位中选择中标费率最低的“安徽德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医院资产清查审计的受托机构。附件:安徽德强会计师事务所《安徽荣军康复医院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报价单》安徽荣军康复医院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清查
项目初步服务方案
很高兴能参与贵院组织的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清查项目投标活动。为认真做好本次清查工作,保证清查质量,提高清查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特点,拟制定本项目服务方案。对安徽荣军康复医院库存物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完成如下目标:(一)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现状和管理情况;本次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清查的对象为安徽荣军康复医院。(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四)《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一)对库存物资重点关注其数量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二)对安徽荣军康复医院固定资产重点关注房屋建筑物和车辆情况、医疗设备。对房屋建筑物重点检查其位置、产权情况(有无产权证)、建筑面积、外观状况、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抵押或存在诉讼;对车辆重点关注其产权登记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车辆外借情况、是否存在应报废或实际已报废但账面未进行处理情形;对医疗设备重点关注其医疗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应报废或实际已报废但账面未进行处理情形。清查项目组具体实施清查工作,可以分为准备、实施、报告三个工作阶段。(一)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展清查前调查、确认任务、业务培训、收集资料、制定完善清查计划等。1.开展清查前调查,学习清查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清查项目组在开始实施清查前,应当对需要承担的清查工作任务、内容、范围、目标和要求等进行确认,落实委托方对清查的工作任务和责任。3.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了解清查项目的性质、内容等情况,学习和掌握清查工作要求和相关专业知识。4.被清查单位在实施现场清查前,应当根据清查工作需要,向项目组提供相关资料。1.根据对清查项目的了解,明确清查的重点与内容,并通过审查会计资料、查阅与清查范围有关的文件、进行现场盘点等程序,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清查证据,为形成清查报告奠定基础。2.清查人员在现场清查中,应当认真填写清查工作记录,整理编制清查工作底稿。清查工作底稿包括以下内容:(1)在清查准备阶段所形成的材料、收集的有关证据、清查单位提供的基本情况和清查方案;(5)清查人员对清查事项的评价、初步结论和处理意见、建议;(6)在执行具体清查工作方案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有关记录。3.清查组根据取得的清查证据形成清查结论,起草清查报告初稿。(三)报告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形成清查报告初稿,并征求委托单位意见,修改报告初稿,形成正式清查报告。为使本次工作能圆满的完成,我单位计划安排具有丰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清查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计划在三周内完成清查工作。1.与清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应当进入清查项目组;2.本次清查应当取得清查单位关于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的声明书,以明确会计责任和清查责任;4.清查项目组对于难以把握的专业难题,可以请专家出具意见书;清查中发现违纪和涉嫌违法问题时,要及时向委托方反映,由委托方依法处理。(二)清查程序上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清查计划质量控制、清查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清查结论和报告质量控制三部分。(1)在制定清查计划前,应认真考虑风险、清查的要求及清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等,并事先评估清查的风险程度;(2)制定清查计划时,应同时明确清查的工作目标、工作顺序、所分配的清查资源、后续工作的必要安排等;(3)定期审查清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保证清查计划的严肃性和落到实处。(1)加强过程指导与监督,对各个岗位的清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和监督;(2)合理分配现场清查任务,并根据清查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清查人员应完成的程序、目标及重要性;(4)重视对清查取证和清查工作底稿编制的控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6)对于现场清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注意及时沟通。(1)清查项目组应以前期有效清查工作为基础,以合规证据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评判标准,及时整理、分析和总结,得出恰当的清查和评价结论,形成本次清查报告;(3)经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有关交换意见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予以保留,并将委托单位对清查报告的书面意见、清查项目组的书面说明、清查报告修改之处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再次复核。(一)项目组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等进行清查并发表意见,出具清查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出具虚假不实的报告,不得避重就轻、回避问题或者明知有重要事项不予披露。(二)有关清查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遇到的难点等,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安徽荣军康复医院。(三)项目组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被审计单位的机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四)项目组人员应自备个人所需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不得向审计查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五)项目组人员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私人费用。(六)项目组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被单位任何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七)项目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二、清查费用报价单
很高兴参与贵院组织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的报价活动,我们依据皖价服[2010]194号文件及具体的项目需求,我所拟对本项目报价如下:
三、事务所相关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