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纵览2021年第10期
初创组建阶段——1949年冬至1950年10月
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一个新中国,我们党从土地革命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再到解放战争时期,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民族解放和人民独立而牺牲。与先烈就差一步的伤病员没有成为烈士,但是他们的贡献和烈士一样巨大,理应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护。
1949年冬,为照顾刚刚走下解放战场、立下赫赫战功的重残革命军人,安徽省荣康医院的前身——城南荣校大队在合肥成立。同年11月9日,接收了由医院及部队转来的部分伤残和老年荣誉军人,进行学习。为了照顾其中20余位重残军人,单独成立一个休养排给予治疗休养。
由于重残军人不断增多,1950年3月,经过筹备,支道洪、梅德庆、王金仓等同志根据皖北行署荣军管理局指示,以休养排为基础,依托合肥包公祠成立“皖北荣军教养院”,下辖休养、疗养两所,合计120余人,其中休养50余人,疗养70余人。
1950年10月上旬,以教养院所辖的疗养所为基础组建了疗养院,从包公祠搬至六安路民政厅原址。“皖北荣军教养院”更名为“皖北行署革命残疾军人教养院”。同时,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疯狂骚扰,为了确保伤残军人安全,于10月8日院址由合肥包公祠第一次迁址肥西县周家老圩,设有组教、行政2个股,下辖门诊室、2个教养所。
这个阶段,院工作模式类似于部队,多数工作人员及休养员尚未从部队转业,享受供给制,在院休养员以文化教育为主,以轻便手工业生产技术教育为辅,兼顾休养治疗,基本上满足了休养员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需要,减轻了部队负担;同时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模式及工作内容和管理均处于摸索阶段,对在院休养员的管理难以到位,纪律建设出现了一些问题,也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1950年1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第36次行政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残疾军人工作的指示”,规定:“关于重的残疾军人,须另设教养院,进行长期教养……使荣校工作得以逐渐提高”。尔后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了休养院的性质和任务是:国家为重残疾军人举办的优抚事业单位,接收不便分散的特、一等残疾军人入院治疗休养,使其生活上得到妥善照顾,政治思想上不断提高,并适当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随着政策确立以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自1951年起大批从朝鲜战场负伤的残疾军人被送至我院,院接收残疾军人数量日益增多,1951年当年接收510人,1952年8月皖南皖北行署合并成立安徽省,院更名为“安徽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同年12月7日,考虑到改善休养员生活条件,恰值驻桐城县城的荣军学校和驻怀远县城的荣军速成中学合并,原荣校房屋闲置,荣管局决定将教养院从周老圩迁往桐城县城。新院址坐落县城西边,为士绅和张姓等旧宅,南北长,东西窄,六尺巷贯穿其中,当时就流传着一句话,一座桐城府,三分之一是荣休院。迁址桐城后,当时教养院和荣校人员机构重叠,休养员和荣校学员混在一起,到1954年休养员及荣校学员总数超过2000人。
1954年,华东民政局下达了教养院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教养院应实行“边教边养,结合必要的副业生产”的方针,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荣誉军人入院休养,治疗、供给、管理任务加重,为此院行政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增设了供给、生产两个股,下辖1个疗养所、4个教养所,行政机构设置初具规模,职工人数达到115人。
1952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第19号令《关于革命残废军人学校毕业学员分配的指示》,文件要求“各省将有工作能力的荣校毕业生在各省内安排工作”,自此荣校学员及轻残休养员开始大量分散。
1953年内务部召开了华东军区第一次荣校、教养院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院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单身二等甲以下残疾、有工作能力的休养员进行转业复员。由于国家建设对人才需求很大,多数同志由地方安排工作,少数分散回原籍安置,对于分散安置的均发给安置费,至1963年我院共分散安置休养员2347人。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院成立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棉布、园艺、养蜂、养鱼等工副业生产,选调有文艺特长的休养员和家属,成立演出队,同年还整建制接收原铁道兵某部文工队30余人来院,排演节目为休养员演出。次年,院更名为“安徽省荣誉军人休养院”,增设棉织厂、饲养场、托儿所、业余剧团等下属单位,还分别成立了“雪花”和“火花”蓝球队,特别是“雪花”队,实力雄厚,多次赴华东各省市比赛,在全省范围内声名大振。
这些生产和文化团体对于弥补院休养员生活短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人数不断增多,以及少数分散回乡后生产有困难的人员也被批准连同家属收回,再加上接收从部队复员的残疾军人,到“文革”前,院人数接近2000人,其中大量的是休养员的家属、子女和遗属,家庭琐事牵扯了院领导主要精力。
鉴于此,1963年全国民政会议决定扩大分散安置范围,将符合住院条件,而在院结婚、生儿育女的成户休养员和家属以及遗属也列为分散安置对象,1964年国家内务部确定休养院性质是优抚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接收不便分散安置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入院休养,遂开始再次分散,至1976年底分散休养员、家属、遗属共计828人。
这个时期,特别是1969年至1973年院下放由桐城县革命委员会管理的6年,院组织机构瘫痪、管理混乱、建设停滞,给院发展带来巨大伤害。然而这一阶段,党和政府对休养员的关爱始终没有减少,每年的八一和春节,党委政府都会来院慰问,特别是桐城县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年在各个节日前均派人慰问,春节前更是送猪、牛等物资给我院改善院公休属生活,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也是如此。当然,院职工的精神风貌也是值得肯定的,在这期间院干部职工为休养员服务沿袭老传统和工作惯性依然保持较高水准,对休养员的护理,生活照顾保障依然到位。特别是1973年,全院工休人员90多人连续奋战40多天援建桐城境主庙水库,中央和省委宣传部专门拍摄了专题纪录片。
随着文革结束,院工作秩序恢复正常,1976年4月,安徽省民政工作会议决定,院不再从部队直接接收休养员,接收的休养员必须先分散回原籍,由当地民政部门报厅审批,持厅介绍信方能入院。由于政策收紧,1977年以后,院休养员人数减少,且多为重残,分散对象为少数尚未分散的特、一等成户休养员和要求回家结婚的单身特、一等休养员,以及遗属。这一阶段本着成熟一个走一个的原则做好分散安置工作,至1983年院休养员常态保持在百人左右。
1976年10月,省编办批准院设200张床位,暂开100张,按1:1.5配置工作人员,院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工作人员配置开始以医护人员为主,本年度调入医生、护士各4名,年底先后从庐江和桐城两地招收28名青年职工为护理人员。1984年10月,院抽调22名医务人员新组建精神病科,设床位60张,1985年院将药械科等7个医疗小单位组成门诊部、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理疗科等4个科室。
这一阶段,院接收了一些大中专学生,医疗科室逐渐建立,医疗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建设上开始按总体规划整修宿舍区和工作区,院整体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改善。
1986年民政部召开了全国荣军休养院广东会议和上海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院办院方针随之转变,由供养型转向康复治疗型。1987年民政部印发《全国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改革实行方案》,要求全国27所荣军休养院逐步更名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改革的的基本方向和任务是:在保证完成主要任务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休养院的潜力和优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荣军服务,对社会康复医疗做出贡献。1989年省民政厅确定院对社会开放,业务上取得省卫生厅指导。
对外开放之初,院医疗业务方面缺乏领军人物,既无资金也无医疗设备,职工积极性不高且普遍观念陈旧。随着对社会开放政策的推行,院通过引进医疗技术人员,推行激励机制,逐渐确立以外科为龙头发展医疗事业的方针,院积极争取项目设备、开拓医疗市场,逐渐奠定了院医疗框架。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院人员不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逐渐暴露,发展逐渐变缓。然而这一时期医疗设备更新补充加快,院有了相当规模的医疗设备。
1992年3月,院首次实施全员逐级聘任制,新成立护理部。同年9月院更名为“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到2007年院开展第五轮聘任制时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成型。
2008年院与桐城市签署整体搬迁协议,启动了新院区的建设,由于项目经费以及搬迁问题等多种因素影响,新院区历时8年建成,于2016年11月投入使用。这个时期,院领导和职工长期被搬迁问题所困扰,干扰了正常工作开展,且随着医疗市场竞争加剧,医疗技术人员流动性加大,这一时期院招聘的医护技人员流失很多,医疗业务受到严重影响,面对不进则退的医疗市场院变得更加被动。
这个阶段,院休养员持续减少,2008年之后每年在院人数不超过40人。由于优抚事业任务缩减,在常态化做好休养员服务保障同时,院积极拓展主责主业,2004年,向省民政厅等5部门共同提交了7省接收二等甲级伤残以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情况的调查报告,在相关厅局支持下,2005年院组建疗养二科,7月22日正式分批分期接收全省以抗日复员老战士为主体的复员老战士短期疗养工作;根据省民政厅文件要求,自2006年,院在继根据省民优字(85)195号文件接收安庆、池州、铜陵地区优抚精神病员基础上,范围拓展到黄山地区;依据民优函[2009]167号文件,2009年院组建医疗队,到全省18个市县(区)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2012年民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优抚医院医疗巡诊制度的通知,巡回医疗任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和确认。
在院休养员娱乐生活
长按识别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