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行业纪律,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深入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请全院职工、相关医药生产企业、经销企
2022年8月29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发布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22〕29号),分发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旨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的《医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简称优待证)制发、使用和服务管理,维护持证人权益,提高优待服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移交接收第三章退役安置第四章教育培训第五章就业创业第六章抚恤优待第七章褒扬激励第八章服务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现将《安徽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8月14日安徽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